按照《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申请使用华为云服务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现将南宁市华为云资源2023—2024年第十五批资源调拨计划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天(2024年12月2日—12月4日)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数据局提出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、公正、公平,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,将按此公示内容进行华为云资源调拨。
联系人:曾书政
联系电话:0771-5573533
附件:南宁市华为云服务资源2023—2024年度第十五批资源调拨计划
2024年12月2日